來源: 方山縣自然資源局 發布時間: 2025-09-17 17:47
權利人王探生因保管不善,將位于建安路建行家屬院小區1號樓202室的《房屋所有權證書》(房產證檔案中未記載證書編號)遺失,根據《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》第二十二條的規定申請補發,現聲明該不動產權證書作廢。
特此聲明
方山縣自然資源局
2025年9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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